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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推进淡水养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7/30 0:05:1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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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饲料是淡水养殖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之一,对养殖生产顺利开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水产饲料价格主要受原料成本和市场需求影响,近年来国内外饲料原料价格变动较为频繁。为保障饲料原料稳定供应,农业农村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扩大超期储存粮食饲用定向竞价销售规模,增加主要饲料原料的替代供给,帮助饲料企业降低饲料生产成本,饲料出厂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农业农村部针对饲料质量安全已形成常态化监管制度,每年制定发布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监督抽查、例行监测和风险预警,严管生产和销售环节,不断完善质量追溯制度。“十四五”以来,全国饲料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质量总体安全可靠。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做好稳定水产饲料价格和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向养殖者提供量足、价稳、质优的水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促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一直高度重视水产养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各类水产科技推广人员,常年开展科技下乡等公益性培训活动,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推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模式。2020年起,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组织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等重点行动。截至2023年底,全国共培育“五大行动”骨干场户1318个,示范带动养殖面积825万亩,骨干场户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实现全覆盖,养殖尾水实现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二是培训科学防病和规范用药技术。农业农村部连续多年举办水产养殖疾病防控专家直播大讲堂,请病害防治专家讲授防病知识,累计10万余人次观看。农业农村部自2021年开始在1000多个县的1万余个乡镇,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6.6万余次,发放各类技术资料195万余份,其中《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74万余份,举办各类培训活动4527次,培训渔民和技术人员24万余人。三是培育基层水产技术人才。农业农村部引导产业技术体系水产专家开展科技特派团等服务工作,建立科技小院等与养殖企业对接点,因地制宜地解决产业实际需求。特色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专家2023年开展现场服务26次、技术培训15次,培训千余人次,培养了一批本土养殖能手。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密切关注基层养殖者技术需求,持续组织科技推广人员深入村镇和鱼塘,不断加强养殖技术指导和培训,持续培育农村养殖技术能手,为各地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技术支撑。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水产养殖用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全环节监管工作。在生产环节,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持续加大对水产养殖用兽药的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生产企业需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后方可上市销售。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134个品种、1万余个水产养殖用兽药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农业农村部每年制定发布兽药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十四五”以来,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均为98%以上,兽药质量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在经营环节,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不断加强对兽药经营的监管力度,对无证经营者进行严厉打击。在使用环节,农业农村部每年组织并实施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强对禁停用药物和常规药物等兽药的监测,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连续11年保持在99%以上,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向好。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各地继续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全环节的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实施池塘升级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项目,是提升淡水养殖池塘单产水平和解决排放不达标等问题的重要举措。2021—2023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累计下达40多亿元中央财政渔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有关地区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共对125万亩集中连片水产养殖池塘开展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达标治理,取得较好效果同时,通过调研调度也发现部分项目资金不落地、实施进展慢,暴露出地方项目储备和管理经验不足等问题。为此,农业农村部商财政部对该项目进行了优化调整,自2024年起项目调整为整县推进方式,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安排具体试点内容,推动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指导地方实施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有序地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以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通过实施池塘改造、深远海养殖设施设备等项目,着力提升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水平。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各类主体,把就业岗位和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地留给农民,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引导规模化养殖企业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组织形式,为小农户提供全方位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产业中的联农带农机制,积极探索带动散养户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帮助散养户全面融入现代养殖体系。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水产信息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水产信息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线,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 电子信箱请把#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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