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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_钟爱雪等代表_关于将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省级财补方式参照传统水产养殖保险的建议(第1723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10/31 19:18:4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当中国气象局发布的命名台风路径穿过投保地理区域对应的触发线,且该台风穿过触发线时的中心最大风速达到或超过保险方案的约定标准时,赔偿金额根据保险期间内最大的一次台风事件所对应的赔偿标准进行赔付。

  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方案简单易懂。养殖户更容易理解保险具体内容,提高了养殖户参保积极性;二是解决了定损技术难题。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具有“触发即赔”的特性,理赔时无需逐户查勘定损,有效解决了传统型水产养殖险理赔阶段的定损技术难题,避免了与养殖户因赔付意见不同而引发的各类争议;三是规避了道德风险。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是以指数化的方式进行理赔,一旦发生台风事件,只需根据预先设定的指数标准完成理赔,有效控制了传统型水产养殖险中存在的道德风险。

  台风指数保险作为水产养殖保险的创新性产品,开启了我省水产养殖保险的新篇章,解决了几十年来水产养殖户“参保无门”的局面。2017年至今,投保台风指数保险的养殖户共1746户,收取保费6196.73万元,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0.86亿元,赔付金额累计达到3772.95万元。

  2017年,“政策性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被农业部评为“2017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项目,并给予450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该资金于2018年和2019年使用。

  2018年,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财政补贴情况为:中央财政补贴10%,省级财政补贴10%,市、县两级财政补贴10%。2018年养殖户在投保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时将享受到30%的保费财政补贴政策。

  2019年,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财政补贴情况为:中央财政补贴10%,省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在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之和不低于总保费的30%情况下,省级财政按总保费的20%奖励给市、县财政,2019年养殖户在投保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时将享受到40%的保费财政补贴政策。

  1.我省绝大部分地区的市、县财补资金预算比较紧张,若按照市、县财补30%预算,资金量太大,大部分市、县财政部门无法按照30%的比例做预算,或按照要求做预算后很难保证资金能够全部到位。

  2.“以奖代补”的财政补贴方式存在资金的滞后性,许多市、县财政部门为了保证整个辖区的资金运转,大多数市、县依旧按照10%做预算,不能达到“以奖代补”的要求,省级财政补贴的20%无法补助给养殖户。

  3.市、县财政补贴达不到30%,省级财政补贴的20%无法补助给养殖户,渔民缴费压力加大,加上我省沿海大部分的养殖户都存在 “侥幸心理”,导致养殖户投保积极性降低,渔区的风险很难得到相应保障。

  4.2017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项目的450万元资金已全部用于2018年和2019年的台风指数保险试点工作中,2020年养殖户将享受不到10%的中央财政补贴,补贴比例的降低,将增大养殖户的缴费压力。

  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是福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惠民工程,应以群众满意为基础。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和保费补贴金额的提高以及更直接的补贴方式有利于推动我省水产养殖保险保障体系的建设,使更多的养殖户纳入到保险保障中。

  建议省财政厅加大力度支持我省水产养殖保险,水产养殖台风指数保险省级财补方式参照传统水产养殖保险,采用预拨方式给予省级财补30%,市、县两级给予配套补贴10%,沿海各市、县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应落实好政府的惠民政策,使养殖户真正落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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