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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出台扶持渔业产业发展十条政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14 4:32:0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日前,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充分挖掘全市现有水域资源优势,因地制宜规划布局,抓好渔业项目建设,培育壮大多种渔业业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我市根据实际出台十条政策,扶持渔业产业发展。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十条扶持政策涵盖资金奖补、政策倾斜、人才引进、品牌培育等多个方面。主要有——

  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并统筹各级渔业发展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择优扶持渔业产业项目。深入推进政银企合作“一揽子”金融服务政策,倾斜信贷资源,优先安排信贷资金支持渔业产业发展,积极创设并推进政策性渔业保险覆盖;对水产养殖主体发展渔业项目在用地、用水、用电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大力拓展水产养殖空间;努力创新水产养殖模式;加强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在资金上对水产预制菜为主的水产品加工和发展休闲渔业予以一定资金扶持;鼓励水产养殖主体创优争先。创建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奖励30万元、省级龙头企业奖励20万元,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奖励30万元,创建国家级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奖励10万元;奖励规模化水产养殖经营。奖励资金应用于扩大渔业生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引进的企业投资1亿元以上或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渔业项目,支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鼓励与水产科研院校合作。

  加大引进专家型技术人才力度,建立科技研发机构和实验基地,进行水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渔业技术服务。鼓励水产养殖主体引进水产养殖技术工人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一年的,经市级专家组考核认可,以后每年财政给予每人生活费补助5000元;打造“大同水产”区域公用品牌。市级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重点支持大同罗非、大同鲈鱼、大同鲟鱼等系列产品和“放鱼日”“节”等区域公用品牌的创建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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