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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2 年贺州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19 3:15:0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2 年贺州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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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2 年贺州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5-24 18:00 来源: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10 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广西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桂农厅发〔2019〕128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广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8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贺州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 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之年,做好“五大行动”实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实施“五大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稳产保供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履职尽责、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实施“五大行动”的重要意义,将之作为今年和“十四五”时期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进一步建立健全市级协调、县级落实、技术推广机构全面配合、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我局渔业与畜牧科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市水产畜牧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五大行动”工作。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骨干基地的指导、培育和支持,不断提升骨干基地绿色健康养殖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要按照骨干基地管理要求,用好骨干基地标牌,及时更新完善“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形成优胜劣汰的遴选认定机制。

  各县(区)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发挥本地组织实施“五大行动”主力军作用,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合理建议,做好技术模式的创新、总结、集成、熟化,推动形成一批实施标准、规范。深入挖掘典型做法和案例,通过组织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示范推广。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增强水产养殖从业者的健康养殖意识,提升消费者认可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掌握和总结“五大行动”实施情况,于 5 月 28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6 月 28 日前将半年工作总结、11月 18 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市水产畜牧站。行动实施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市水产畜牧站联系。联系人:黄凯,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为做好 2022 年贺州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水产品稳产保供为主线,以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为重要抓手,积极推动适合贺州实际的水产养殖技术集成、模式创新,培育一批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水产养殖典型和示范样板,全力推进贺州“五大行动”工作提质增效,促进贺州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2 年继续指导建设“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骨干基地实现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覆盖,养殖尾水实现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水产养殖用兽药使用量逐年稳步下降,深入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的示范推广,稳步提高配合饲料替代率,开展水产优良品种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全力推进贺州“五大行动”工作提质增效,促进贺州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以生态化、设施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为导向,再集成和创新 2021 年度农业农村部重大引领性技术“陆基高位圆池循环水养殖技术”,因地制宜大力推广陆基设施化养殖(陆基高位圆池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集装箱式养殖及其他新型陆基设施化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等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加快推进符合本地实际的先进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创新集成和示范推广。重点总结提炼生态效益显著的技术规范和典型案例,并遴选一批水产生态健康养殖主推技术。

  (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结合国家渔业绿色循环发展、广西渔业高质量发展等扶持政策,指导骨干基地开展陆基设施化、池塘底排污、集中连片池塘、人工湿地、鱼菜(稻)共生、环保型网箱养殖、综合物理(自然沉淀、微滤机过滤等)、化学(臭氧等杀菌消毒、化学药品处理等)、生物(放养滤食性鱼类、利用水生植物净化、微生物净化处理等)等养殖尾水处理技术集成熟化和改进提升;聚焦养殖尾水处理集中连片化、生态化、智能化发展,创新集成和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养殖尾水治理新模式,实现养殖尾水资源化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建设我市10个尾水治理模式示范基地,其中对2个尾水处理示范基地实施例行抽样检测。

  (三)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指导养殖者依法依规使用投入品,宣传推介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加强水产养殖疫病监测与预警预报,推广应用疫苗免疫和生态防控技术,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实施和 SPF(无规定疫病)苗种场建设。探索水产养殖过程全链条生物安保。扎实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推广使用“鱼病远诊网”。做好水产养殖动物强化减量用药技术指导。分品种构建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技术模式,骨干基地要强化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实现兽药用量同比减少5%以上、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0% 以上。建立1个以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为主的示范基地。

  (四)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各县(区)要加大推广应用配合饲料的宣传力度,逐步改变使用幼杂鱼养殖肉食性品种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协助做好骨干基地与优质饲料生产企业的对接,跟踪指导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示范应用,评估配合饲料养殖效果,指导养殖企业和基地总结优化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技术,开展配合饲料使用技术培训,示范推广配合饲料。骨干基地养殖大口黑鲈、乌鳢、鲶鱼等配合饲料替代率实现 100%。建立2个以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为主的示范基地。

  (五)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根据《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 年)》和《广西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开展全市基本情况普查数据审核和分析,做好查漏补缺,摸清水产种苗繁育主体情况。按照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制定的水产新品种推广应用效果评价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各县(区)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列出重点任务清单,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和分工,启动宣传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实施阶段(5—11月)。加强对2021年度认定钟山县和昭平县的 2个骨干基地(见附件1)的指导,并建设一批新的骨干基地。通过科技咨询、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养殖尾水治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和配合饲料应用、水产品种培优等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开展推广基地遴选、集成熟化技术模式,对推广骨干基地技术模式进行改进完善。

  (三)总结阶段(11—12 月)。总结示范典型,规范标准编制及宣贯。各县(区)进行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按照优胜劣汰的遴选认定机制,组织开展2021年度骨干基地监督考核,并遴选新一批骨干基地,于 11月28日前完成 2022 年度“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遴选推荐工作(见附件2)。

  (一)提高认识,强化保障。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是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是渔业提质增效、水产品稳产保供、补齐水产养殖业发展短板的重要举措,是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履职尽责、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年内举办技术培训1期、交流研讨或现场观摩 1次,推动“五大行动”深入实施。

  (二)总结推广,示范引领。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对推广骨干基地技术模式进行改进、总结提炼,研究制定一批技术操作规范。骨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完善“五大行动”骨干基地管理系统相关信息。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将“五大行动”作为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重点任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微信、抖音等线上线下媒体开展宣传,每县(区)至少宣传 2次,总结宣传“五大行动”工作实施情况,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2021 年度认定的广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 “五大行动”骨干基地情况信息及分工任务表

  2.2022年度广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信息采集表

  3.2022年广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2年度广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信息采集及实施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3.2022年广西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实施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1.2021年度广西“五大行动”骨干基地认定情况信息及分工任务表.xlsx

  公开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2022 年贺州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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