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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破圈”融合“示范诉讼+”?司法为民再提速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29 16:21:1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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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潜江法院在审理涉虾案件中积极探索“示范诉讼+”模式,针对虾池租赁、小龙虾交易等涉及面广、具有共性的同类案件,选取一个或者数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同类案件形成统一的司法裁判和调处方案,以典型个案示范处理带动类案高效化解。 近日,潜江法院小龙虾巡回法庭到熊口镇瞄场村开展巡回审判,通过“示范诉讼+人民调解”方式成功调处两起虾池租赁合同纠纷,为当事人实现双赢提供司法助力。 2016年3月,向某、黄某分别承租了某公司位于熊口镇瞄场村的虾池用于小龙虾养殖,双方约定承租期限为5年。2021年1月,合同到期后,向某、黄某在未续签承包合同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虾池一年,但未支付租金。为此,该公司为追索虾池租金便将向某与黄某诉至法院。 为了切实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考虑案件涉企涉虾涉农等因素,为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邀请熊口镇政法办、司法所及人民调解员共同参与案件的调解,从法律和情理之中寻找双方当事人和解的突破点,减小诉讼对当事人经营和投资活动的影响,促进乡村特色产业的发展。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建议下,双方当事人采纳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诉调对接方式解决纠纷。同时,考虑到在瞄场村同类型虾池租赁纠纷较多,决定在瞄场村开展示范诉讼活动,并邀请了人大代表和三十余名村民代表到现场进行观摩和旁听。 庭审当日,双方当事人在瞄场村虾池基地当场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潜江法院小龙虾巡回法庭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案涉当事人签订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向某、黄某当场向该公司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两起租赁纠纷得到高效化解。 庭审后,法庭干警还向前来旁听的村民们分发和讲解了潜江法院制作的《涉小龙虾案件风险防范手册》,并耐心解答了村民在虾池租赁、小龙虾养殖、交易、运输等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努力将涉虾纠纷化解在村里,“消灭”在诉前。 下一步,潜江法院将充分发挥小龙虾法庭特色优势,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通过开展示范诉讼、巡回审判等活动,与乡村普法宣传有机结合,推动类案审判模式走向村居,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特别提示:凡本公众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欢迎提出建议、惠 赐作品。下一篇 陈一新: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成效经验,常态化推进打击整治工作,更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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