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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苏州市昆山市淀山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招聘巡护员5人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1/20 14:19:0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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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长江十年禁渔”重要决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淀山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政巡护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淀山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公开招聘巡护员职位表》(附件1)。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工作地点为淀山湖种质资源保护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渔政巡护员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夜间水上的巡护工作及夜间倒班工作安排。 6.淀山湖镇户籍(以户口本为准),以及原在淀山湖从事捕捞的渔业村户籍,包括淀山湖晟泰村、张浦镇大市社区、千灯镇大塘村和锦溪镇联湖村。 7.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具备《2022年淀山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公开招聘巡护员职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22年淀山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公开招聘巡护员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因吸毒、嫖娼、等受到处罚、行政拘留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考计划。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1月7日09:00-16:00,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进行岗位改报或退费(联系电话),逾期作放弃处理。 (1)应聘人员登录系统,通过“招聘信息及报名入口”选择本场考试,在简章最下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等待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及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再次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联系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联系电线)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早报名(因“踩点”报名,导致无充足修改时间而报名无效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提高报名成功率,尽量一次性通过资格初审。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5)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上传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其他问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①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况:应聘人员务必结合自身情况,仔细核对是否存在本简章中所规定的不得报考情况,自行审核、如实选择系统选项。 ②户籍地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必须以户口本户主首页上地址、派出所公章名称为准。 如考生以原在淀山湖从事捕捞的渔业村户籍,包括淀山湖晟泰村、张浦镇大市社区、千灯镇大塘村和锦溪镇联湖村报考的,则必须明确填报对应乡镇及村社区,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③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必须以学历证书上专业名称为准,填写完整,不得使用简称、别称。 “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社会人士”即2022年以前毕业,已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的人员。 ⑤荣誉及证书:岗位要求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证书的,考生必须在“荣誉及证书”末尾处注明“本人具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⑥证件照片上传:上传本人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底色为蓝、白、红均可),照片务必真实、清晰,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不得上传艺术照、生活照或压缩、放大、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6)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人员,先在网上完成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并参加考试后,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8)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体能测试按照游泳、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跳绳顺序进行。其中游泳为必测项,其余三项任意选择两项通过者视为合格,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体测合格人员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逾期作放弃处理。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请考生根据系统要求阅读、确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上传“苏康码”、“行程码”,确认提交后方可下载打印。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取得面试资格)。不足1:2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均通过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查询通道开启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修改/改报、报名缴费、准考证下载打印、成绩查询等均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通过“已报名考试”进行操作。 具体流程:登录考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进行中考试根据考试名称进行操作。 1.进入面试人选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暂定为笔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2)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则须出示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在资格复审后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单》为准。所有进入体检的考生必须自行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打印《体检通知单》,请及时关注昆山人才网(公告。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线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1.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公示后由用人单位发放《录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1.考生一经报名即认同本简章所有内容,严格遵守纪律和服从考务安排,主动关注和掌握各环节时间程序,对于简章发布方通过网站公布、电话、短信等任一涉及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通知及履行程序要求,如本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或履行相关程序要求的,即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1.应试人员请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通知单)纸质档参加考试。如本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 2.凡涉及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现场完成环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行程码、配合测量体温,如违反规定或发现非绿码、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律予以劝返。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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