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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水产养殖协议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7 3:40: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根据市委九届十六次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为了推进**经济转型和、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切实贯彻农场相关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渔业养殖,本着增加甲乙双方经济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探讨研究制定本协议:特种水产养殖协议书。

  甲方将位于二分场鱼苗场的鱼塘及搭建的房屋硬件设施授权委托给乙方管理养殖,鱼塘和搭建房硬件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权,但不准出卖。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养殖,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允许随意改变鱼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

  2、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供电所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吐电要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自然灾害、安全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如遇政策性需要或大的规模调整等,乙方必须无条件停止经营,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甲方要求退出经营所,给 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给予赔偿。

  3、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否则甲方有权雇请人员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4、在承包期内,乙方依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收回乙方承包面积,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5、乙方有自主经营权,自负盈亏,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退出合同,承包费不再退还,合同到期后,如再续包,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上提出续保申请,否则甲方有可能收回另行安排。

  6、养殖经营期间,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用电用水及道路协调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鱼塘房屋等设施,如有损失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租赁总面积**万亩,(合同期内鱼苗场配套的十二分渠归乙方使用,经营,不另收租金)每亩面积每年承包费为 元,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一次交足当年承包费**,后承包费在每年4月15日前交清,到期不交者视为违约。鱼塘无条件收回由甲方另行安排。

  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按违约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双方就本协议内容及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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