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学习跟踪评价调研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中“从业人员及资产总额满足以下指标:(1)100人≤从业人员<300人,8000万元≤资产总额<120000万元的为中型企业;(2)10人≤从业人员<100人,100万元≤资产总额<8000万元的为小型企业;(3)从业人员<10人,资产总额<100万元的为微型企业。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1、直接至我司现场获取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且缴纳相应金额后受理;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照本公司《购买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下载网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未办理获取招标文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文件。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