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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福建工程学院更名为理工大学函的通知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7/31 6:55:3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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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福建工程学院更名为福建理工大学的函》(教发函〔2023〕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福建理工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 二、福建理工大学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福建理工大学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请你厅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进学科交叉和科产教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福建工程学院更名为福建理工大学的函》(闽政函〔2023〕4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福建工程学院更名为福建理工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5010388;同时撤销福建工程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福建理工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进行核验。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进学科交叉和科产教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福建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谷歌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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