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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教育十年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印发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11 9:06:2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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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福建高等教育水平和竞争力,激发释放全省高校创新驱动潜力,提升高等教育在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中的支撑能力,建设高等教育强省。日前,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高等教育十年发展规划(2021-2030年)》。 1.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加快构建“两区两带两核”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谋划建设新型研究型大学、高水平海洋类本科学校,支持福耀科技大学(暂名)、中国科学院大学福建学院建设。稳妥推进独立学院转型提升,规划设置服务海洋经济、数字经济、健康食品、文化创意等应用型本科院校。推动符合条件的本科高校更名为大学。积极引进兄弟省(市)高水平大学、台湾知名高校、港澳及中东欧理工农医类高水平高校来闽办学,引进台湾应用技术大学、知名企业来闽合作举办独立法人的职业技术大学。 2.推进“双一流”高校建设。瞄准一流目标,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引导高校在不同领域和方向争创一流。支持厦门大学加快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支持福州大学国家“双一流”高校建设,整体办学实力稳定在全国大学前50强。支持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争创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力争进入全国大学80强。推动华侨大学、福建医科大学进入全国大学100强,集美大学进入全国大学前120名,福建中医药大学进入全国大学前250名。支持闽南师范大学建设省级“双一流”高校。力争福建师范大学稳居全国师范院校前10名、福建农林大学进入全国农林院校前5名、福建医科大学进入医科院校前10名、福建中医药大学进入中医药院校前8名。 3.创建一流应用型高校。实施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工程,分类推进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力争建成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打造应用型高校建设“福建模式”。支持行业特色院校加快发展,提高服务行业发展水平,推动应用型高校紧密对接区域发展实际,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评价标准,推动人才培养规格与行业标准、教学实践与生产实际、教师队伍与行业企业人才队伍相融合,加快培养适用型人才,提升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能力。 4.推动高职院校提质培优。服务“技能福建”行动,强化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主体地位,全面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技术创新服务、促进就业创业和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实施高职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院校、30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推动6-8所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支持优质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鼓励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骨干专业试点联办职业本科专业或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申办职业本科专业。部省共同支持厦门市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支持泉州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5.规范发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挥高校资源优势,推进同层次同专业的学历继续教育与全日制教育同校同质。将高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条件基本指标作为评价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支持高校以全日制优势专业为依托举办学历继续教育,鼓励“双一流”大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结合一流学科专业举办学历继续教育。支持高校在境外设置教学点,开展境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建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评估和继续教育年度发展报告发布机制。探索建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信用管理机制,开通违规办学网络举报受理平台。推动高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教育教学日常监测。 6.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发挥高校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积极服务并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接国家战略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合理优化人才培养类别结构。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和健康领域人才短板,支持综合性大学建设医学院,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扩大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加强师范教育人才培养,支持福建师范大学建设国家师范教育基地,推动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泉州师范学院、宁德师范学院等高校争创全国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对接先进制造业强省和创新型省份建设,加强集成电路、数据安全、工业软件、生物医药、动力电池、化工新材料、电动船舶等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围绕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推动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高校,分领域协同打造基础学科联盟和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相关学科应用学科联盟和政产学研用金联盟,加大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国际传播等专门人才培养力度。统筹推进法治、知识产权、公共安全、碳达峰碳中和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专门人才培养。到2030年理工农医类本科在校生占比提高到55%左右。 7.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推进研究生教育扩容提质,加大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力度,力争到2030年新增7所左右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4所左右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2个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设300个左右省内空白及紧缺急需领域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在校生规模增加到15万人左右。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扩大专业学位授权布局,支持增设临床医学、教育、工程、农林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 8.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及时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分类推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建设,高起点布局支撑国家原始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学科专业,支持建设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冶金、建材、特色轻工、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等领域应用学科专业,超前布局人工智能、国家安全、国家治理、储能技术、中华文化传播等领域新兴交叉学科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民生急需学科专业。围绕基础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等,推动组建若干学科联盟,促进学科强强联合、集聚发展。实施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布局建设20个左右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和前沿学科中心,着力培育基础学科、交叉学科相关领域的新增长点。 9.强化立德树人导向。坚持不懈推进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深化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加强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红色文化进校园,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马克思主义学院,争创1-2所全国高水平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选树100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0项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00个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30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0.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等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辅修专业制度改革,开展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试点,推进校企联合培养、订单培养、定向培养,打通人才培养、就业发展等堵点难点。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完善“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开展高职专科与职业教育本科、高职专业与应用型本科有效贯通培养。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路,加强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建成3-5个左右国家集成电路融合创新平台、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布局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 11.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围绕“专业、课程、课堂”,推动高等教育“质量革命”。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高校专业内涵提升,落实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全面推进专业认证(评估)。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对接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分专业打造一批“金课”。推动科研反哺教学,推进高校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推动课堂教学革命,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智能+教育”,加强教研室、课程模块教学团队、课程组等教学组织建设,打造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 12.加强创新创业创造教育。把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培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创新创业创造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持续推进创新创业创造学院、示范基地、示范高校建设,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特色示范课程。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培训,打造一批高校创新创业创造培训活动品牌,办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争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建设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融合发展和创新创业创造中心。 13.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稳步推进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工作,培育高校作为牵头单位承接60个左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承担120个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力争新获10个左右国家自然科学奖。加大全息光存储、大数据技术、现代农业、神经病学、中医诊断技术、智能制造等新技术领域的前瞻布局和攻关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努力实现“从0到1”的突破,力争在个别领域实现“领跑”。 14.打造服务发展新动能。构建“两区双核一走廊”高校科技创新格局,以福州地区大学城为龙头打造闽东北区域高校集群,以厦门大学为龙头打造闽西南区域高校集群,打通福厦泉科技创新走廊。探索“城校共生”“校企协同”“产教城融合”发展模式,依托大学城、高新区、软件园、“三创园”等创新资源,高标准推进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建设。实施高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工程,引导高校瞄准科技前沿,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协同攻关。强化有组织科研创新,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与政府、科技园区、企业紧密联系的产学研合作机制,组建联合创新团队,开展校企联合攻关。推进高校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建设一批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军民融合示范项目。 15.提升创新平台能级。实施高校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跃升工程。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体系建设,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前沿科学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谋划构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科学装置。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高端智库等特别重大的平台建设,一事一议、综合施策、重点支持。集中资源建设若干省级创新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急需领域的创新研究平台建设。持续支持若干成果突出的高水平科研平台。 16.提高成果转化能效。推动高校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发和我省产业需求的深度融合,促进产学研用相结合,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推动一批高校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建设国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立全省高校技术转移联盟。扶持高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加强高校与中科院等国家级科研机构合作,增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功能。支持厦门大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福州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依托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创新中心等提供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服务。支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受益分配有关规定。 17.打造哲学社会科学高地。实施以育人育才为中心的哲学社会科学整体发展战略,构建学生学术学科一体的综合发展体系。设立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推出一批高质量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力争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数进入全国中上水平。支持国家高端智库、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建设。加强高素质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育引一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青年骨干。 18.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建立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用“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引领师德师风建设。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在师资引进和选聘工作中全面实行“凡引必审”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素质评价的第一标准,严格师德考核,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宣传力度,选树师德典范,激励教师潜心育人。 19.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育人才、吸引人才并重。实施高层次人才育引工程、特级人才(团队)培育支持计划,力争引进培育10名以上特级人才(团队)、400人次左右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支持高校面向全球遴选学术校长、学术院长、首席科学家,引领打造一批“特色学科创新团队”“重点学科创新团队”。鼓励高校跨校学科平台合作建设,建立柔性引进机制,实现人才共享共建。继续实施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计划,积极吸引台湾高校高层次人才来闽工作。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完善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体系。 20.加快高水平师资培育。强化高校青年教师培养,抓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选送200名青年教师出国访学研修,聘请院士等高层次人才“一对一”培养100名青年英才。建立教师多元补充机制,提高教师队伍博士学位比例。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建立研究生“产业导师”选聘制度,完善高水平研究生导师培训体系,打造若干高水平研究生导师团队。实施职业院校教师“双师双能”培育工程,健全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技术人才交流互派机制,到2030年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队伍比例80%以上。 21.健全教师现代管理制度。实施公办普通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深入推进高校岗位聘用改革,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健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健全以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为导向的教师评价考核制度。完善高校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绩效工资向关键岗位、优秀拔尖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倾斜。加强教育教学业绩考核,提高从事教学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额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薪酬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支持高校设立杰出人才工作室,探索首席专家负责制,赋予领衔专家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鼓励采取多种办法提高青年教师待遇。 22.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增量提质。鼓励高校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以上的办学机构或项目,推进天津大学在福州滨海新城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办好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与高校合作建立科研机构、高新特人才与技术孵化基地,探索建立高校对外技术引进、技术转移、技术援助等合作新机制。到2030年,力争引进世界知名大学来闽举办2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水平大学,合作举办10所非独立法人机构(二级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总数达80个以上。 23.提升对外交流合作内涵。做强“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和职业教育联盟,积极对接福建-东盟友城、金砖国家职业教育联盟等合作平台资源。实施学科国际影响力培育工程,支持参与国际组织实施的教育质量评估和专业认证项目。依托教育部“海上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平台,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质大学、知名企业共建产学研用研究院和科研中心,开展产学研用国际合作,联合培养研究生。推进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院校合作设立孔子学院、海丝学院、鲁班工坊、海外中医药中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等。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与人才合作,支持高校对接落地一批标志性的产业合作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海外办学,支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建设。实施“海丝英才”访学计划,每年选派500名师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交流访学。做强“留学福建”品牌,稳步扩大来闽留学生规模。 24.深化闽港澳台教育融合发展。巩固闽港澳台高等教育交流成果,探索建立若干闽港澳台高校专业联盟。打造两岸高等教育融合发展先行区,支持福建建立“4个1”创新融合发展机制,即一所部属高校、一所福建高校、一所台湾知名院校共同聚焦福建一条千亿产业链发展需求,在福建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台生预科学院、专业教学学院等,培养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急需的应用型人才。支持福建农林大学与台湾高校加强涉农人才培养合作,加强平潭科研院建设。支持闽南师范大学建设“两岸教育文化融合发展实践基地”。扩大高校招收港澳台生规模,打造“学在八闽”品牌。 25.加强与重大区域战略教育合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教育对接合作。建设一批跨区域教育联盟、协作平台,深化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合作,共同培养拔尖人才,共同建设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和大科学装置等大型新研究平台,形成若干个高品质教育合作品牌。 26.推进深度融合的高校新基建。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信息技术在高校的深度应用和融合创新。设立高校新基建示范引领重大项目,加快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数字资源、智慧校园、创新应用、可信安全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高校建设集中共享、业务协同的服务应用平台,汇聚学校管理、教学科研、生活思政、就业创业、资源配置等方面数据,开展动态监测和大数据分析。 27.促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以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依托数字技术构建智慧教育平台、网络教学培养平台、科研合作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线下线上融合协同的数字大学。统筹高校数字技术学科资源与头部企业共建数字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省级教育专网,充分利用“福课联盟”、福建高校数字图书馆,推进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共享应用,推广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促进课程结构重组、教学流程再造、质量文化重构。 28.建设产教融合云平台。以数字技术手段,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推动高校与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机构合作,建设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市场导向、供需对接、资源共享的“互联网+产教融合”大平台。 29.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分类推进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化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规范教育行政程序和权力运行方式。深化部省战略合作,将高等教育纳入部省战略合作会商重点内容。推进部省共建在闽高校。推动高校完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内生动力。制定高校章程修订工作规程,完善高校章程草案起草、审查和发布机制,健全高校章程落实机制。开展高校法治工作全面测评,以评促改促建,提高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自觉性。 30.深化评价改革。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评价的根本标准,深化管办评分离改革,完善高校自我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办学质量监测制度与调整机制。实行分类评价,开展省“双一流”高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成效评价,引导不同高校办出特色水平。健全以德技并修、产教融合为重点的高职院校评价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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