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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4月招聘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6/28 14:44:3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87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创立初期组建的环境科学研究机构,是直属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紧紧围绕深圳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环境生态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技支撑,为社会环境保护需求提供咨询服务。我院是深圳市高层次科技人员高度密集的科研单位之一。

  岗位职责: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以及先行示范区建设赋予深圳的改革权限,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起草、修订和研究工作;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民事赔偿、标准管理等模式创新研究等。

  基本条件:环境法相关专业,具备环境法相关管理或科研经验者优先。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逻辑思维清晰、文字功底优秀、谦虚好学、团结协作。

  岗位职责: 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相关要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相关战略、规划、行动计划方案制定及前期研究;统筹开展生态环境相关跨领域、跨要素的中长期战略研究;开展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研究。

  基本条件:具有环境科学学科研究背景,研究方向以环境规划、环境经济和环境管理为主。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逻辑思维清晰、文字功底优秀、谦虚好学、团结协作。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项目业绩材料、近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曾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寄至(邮箱。本轮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0日。个人简历名称请注明:姓名+毕业院校+最高学历+应聘岗位。

  即日起自报名截止日期,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通知的具体要求,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以及研究能力证明等材料参加面试。

  综合能力考试合格者须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经审查符合岗位和专业条件者,体检合格的,统一组织签订合同。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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