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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政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22 20:43:0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株洲市重点培养引进一批两院院士潜力人才,力争引进或入选院士1-2名,对入选个人、引培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详见正文。

  1.重点培养引进一批两院院士潜力人才,力争引进或入选院士1-2名,对入选个人、引培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核心技术需求,引进5个以上重大创新团队,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000万元综合支持。对新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安家补贴。

  2.遴选1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扶持。对自主申报入选和引进外地入选的国家千人人才计划、万人人才计划等领军人才,经认定享受同等待遇。对新引进的国家、省、市级领军人才,给予20-100万元安家补贴。

  4.对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资助;每培养高级工50人、技师20人、高级技师10人,分别奖励1万元。对评为国家、省、市“技能大师”“湖湘工匠”的,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元奖励,享受株洲市核心专家待遇。对认定为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作室”的,分别给予15万、10万、5万元补贴。

  5.支持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对柔性引进的院士专家,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选聘20名左右知名院士专家为科技顾问,每人每年给予5-10万元补贴。对贡献突出的优秀国际人才智力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

  6.对人才以科技成果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株洲分所注册股份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7.对人才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引进科技成果在株转化的企业、中介机构等,每项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8.支持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等各类人才创新载体,按国家、省、市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贴。

  9.对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按不同层次分别给予10-200万元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10.对有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选树为“株洲市杰出人才”。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和人才项目最高荣誉的,给予个人或团队5-10万配套奖励。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株洲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补贴】可获取株洲人才安家补贴、购房补贴、咨询电话、申请指南等信息。

  株洲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标准为:两院院士100万元等,详情见正文。

  从2014年开始,用5年时间,主要在科技创新、重点产业、公共服务等领域,引进、培养1万名促进经济转型、推动产业进步、带动行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株洲市人才引进政策有很多,包括万名人才计划,领军人才、重点产业人才、公共服务人才计划等,具体详见正文。

  在株洲市区机关事业、群团组织等用人单位正式工作的,在产业企业及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不受年龄和毕业时间限制,在渌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仅限住宅性质的商品住房)

  9月17日,株洲“新人才30条”正式发布。“新人才30条”分为总体目标、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加强组织保障和政治引领三大部分,相比原“人才30条”,优化升级措施17条、创新措施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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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醴陵市嘉福城人才优惠购房补贴申请第1类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复印件或中级职称及以上,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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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公布情况,株洲市人才购房补贴申报中42所“双一流”高校名单,详情见正文。

  株洲市人才购房补贴由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单位集中提交纸质资料申报,变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单位注册登录“株洲市人才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随时可在网络上传资料图片申报。

  株洲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可享受安家补贴,标准为:两院院士100万元等,详情见正文。

  从2014年开始,用5年时间,主要在科技创新、重点产业、公共服务等领域,引进、培养1万名促进经济转型、推动产业进步、带动行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导语】:株洲市重点培养引进一批两院院士潜力人才,力争引进或入选院士1-2名,对入选个人、引培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详见正文。

  1.重点培养引进一批两院院士潜力人才,力争引进或入选院士1-2名,对入选个人、引培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核心技术需求,引进5个以上重大创新团队,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000万元综合支持。对新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安家补贴。

  2.遴选1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扶持。对自主申报入选和引进外地入选的国家千人人才计划、万人人才计划等领军人才,经认定享受同等待遇。对新引进的国家、省、市级领军人才,给予20-100万元安家补贴。

  4.对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资助;每培养高级工50人、技师20人、高级技师10人,分别奖励1万元。对评为国家、省、市“技能大师”“湖湘工匠”的,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元奖励,享受株洲市核心专家待遇。对认定为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作室”的,分别给予15万、10万、5万元补贴。

  5.支持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对柔性引进的院士专家,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选聘20名左右知名院士专家为科技顾问,每人每年给予5-10万元补贴。对贡献突出的优秀国际人才智力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

  6.对人才以科技成果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株洲分所注册股份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7.对人才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引进科技成果在株转化的企业、中介机构等,每项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8.支持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等各类人才创新载体,按国家、省、市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贴。

  9.对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按不同层次分别给予10-200万元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10.对有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选树为“株洲市杰出人才”。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和人才项目最高荣誉的,给予个人或团队5-10万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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