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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获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有哪些利好?权威解读来了→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7/6 14:50:2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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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月27日从市自然资源局独家获悉,中山成功申请到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扶持城市。新政策要求一级土地整理(征拆)和二级土地开发相分离,中山城中村改造项目将按照“政府主导+依法征收+国企实施+土地收储+净地出让”的新模式推进。 2023年7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意见》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央通过现有渠道适当给予补助,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设立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专款专用、封闭管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适用现行棚户区改造有关税费支持政策。《意见》划出了政策适用范围,即具备条件的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 新政策出台后,为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中山多措并举积极争取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即争取将中山纳入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适用城市范围。今年1月,中山迎来好消息,申请得到住建部等部委支持,成功加入城中村改造国家政策适用城市之列。随后,中山紧锣密鼓加快组织编制项目方案,并通过省住建厅组织评审上报国家住建部,预计首批有2个项目将取得国家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支持。 今年2月5日,市长肖展欣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明确聚焦西区、东区、石岐、火炬开发区等重点镇街城中村改造,按照“成熟一个、改造一个”原则,要求先谋后动、动则必成、动则必快,全力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而在此前半年,相关部门已组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到火炬开发区、东区、石岐、西区、翠亨新区、黄圃镇等提前研究改造项目实施路径和办法,加快项目策划生成。 当下,中山正在部署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已拟定《中山市城中村改造土地整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正组织草拟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城中村改造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等,加快研究形成城中村改造配套政策体系。 中山日报:您认为中山此次为什么会积极主动申请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适用城市?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规划管理科科长黄钜枝:中山推动城中村改造最重要的还是从改善人居环境出发,推动城市有机更新。过去二三十年,中山整个城市发展格局变化不大,即使在中心城区,也存在不少城市功能比较落后、面貌相对混乱的片区。站在深入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竞争、落实“百千万工程”部署、主动融入深中一体化的高度,从中山的内在需求来说,还是需要谋划推进城市更新,推动基础设施落后的片区改造,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居住生活环境。 国家城中村改造政策,是棚户区改造之后契合新时期新发展要求、适应房地产新形势新变化,重点针对现代城市特点出台的专门政策,政策机遇期短。上一轮的棚户区改造,中山没有搭上政策快车,这一次一定不能错过。目前,深中通道开通在即,“工改”持续推进带来更多就业空间,中山有吸引人才来发展的优势,目前人口净流入的动力较强,这也要求我们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环境,如果错过这一轮改造机遇,未来难度将更大。 目前,我市已通过争取,纳入了国家政策适用城市范围。接下来,重点针对中心城区和岐江新城等范围“城中村”,围绕“强中心”、提升“城市首位度”、打造“城市新客厅”任务,在改造项目经济可自我平衡的前提下,稳步推动城中村改造,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规划管理科科长黄钜枝:新政策,即国家新出台的城中村改造系列政策,要求将一级土地整理(征拆)和二级土地开发相分离,按照“政府主导+依法征收+国企实施+土地收储+净地出让”原则推进实施。要求政府主导开展改造意愿、基础数据调查,编制项目改造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及项目资金平衡方案,组织国有企业协助完成土地整备(征拆),将土地收储后再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公开方式推出市场。为解决各地主导征拆但财政紧张问题,国家政策明确提供中央补助、专项债券、专项借款及税费优惠等4方面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 旧政策,即原来的“三旧”改造政策主要模式是“一二级联动”实施,主要是把土地一级整理(征拆)与土地二级开发捆绑实施。具体是在确定拟改造范围的基础上,由属地镇街或村集体招引市场主体主导开展改造意愿调查、土地房屋基础数据调查等,在制定改造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和项目规划方案后,通过公开方式选定实施主体,待该实施主体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完成土地整理(征拆)后,由政府将土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该实施主体进行安置房建设、回迁村(居)民及商品房开发建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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