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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 “五大行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1/20 14:25:2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为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1月26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农渔养函〔2022〕11号),2月7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农渔技办〔2022〕6号),就2022年“五大行动”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

  一年来,各地渔业部门积极响应,扎实推进,效果显著,共培育“五大行动”骨干基地984个,示范面积492万亩,示范推广水产新品种96个。骨干基地实现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覆盖,养殖尾水实现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水产养殖用兽药总使用量同比减少7%,配合饲料替代率平均达到7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工作部署,按照《“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相关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五大行动”,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实施“五大行动”是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水产品稳产保供的重要举措,是渔业部门履职尽责、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各级渔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五大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牵头指导、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具体实施、科研教学单位全面配合、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五大行动”。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在各类渔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中统筹安排,将“五大行动”列入各类惠渔政策支持范围,予以倾斜支持,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优质水产品推介展示等激励机制,形成共推“五大行动”的良好格局。

  (一)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各地要依据资源禀赋,加快推进养殖模式转型升级,因地制宜试验推广陆基设施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海上设施化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等)、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盐碱地渔农综合利用等水产养殖技术模式。加快推进先进技术模式的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

  (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家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等扶持政策,因地制宜推广池塘底排污等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综合物理(自然沉淀、微滤机过滤等)、化学(臭氧等杀菌消毒、化学药品处理等)、生物(放养滤食性鱼类、利用水生植物净化、微生物净化处理等)等技术集成熟化和改进提升,研究制定标准规范。

  (三)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各地要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指导养殖者依法依规使用投入品。要加强疫病监测与预警预报,推广应用疫苗免疫和生态防控技术,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实施和SPF(无规定疫病)苗种场建设;探索水产养殖过程全链条生物安保;扎实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推广使用“鱼病远诊网”。

  要做好水产养殖动物病原菌耐药性监测,强化减量用药技术指导。要分品种构建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技术模式,骨干基地要实现兽药用量同比减少5%以上,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0%以上。

  (四)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各地要加大饲料研发和宣传力度,逐步改变使用幼杂鱼养殖肉食性品种传统观念和习惯。坚持因种施策,聚焦大黄鱼、大口黑鲈、梭子蟹等幼杂鱼使用量较高的养殖品种,优化饲料配方,改进生产加工工艺,依法申请饲料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

  协助骨干基地与优质饲料生产企业做好对接,指导开展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适应性驯化和试验示范。骨干基地养殖鲆鲽类、大口黑鲈等配合饲料替代率实现100%;大黄鱼、花鲈、石斑鱼等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90%;鳜、梭子蟹、青蟹、河蟹等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70%。

  (五)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牵头研究制定水产新品种推广应用效果评价办法并启动实施,发布优良品种推荐名单,促进优良水产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与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等单位联合举办第三届中国水产种业博览会,开展优质水产种苗推介展示。

  各地要根据《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部署要求,开展基本情况普查数据审核和分析,做好查缺补漏,摸清水产种苗繁育主体状况。要继续推动南美白对虾、虾夷扇贝等重要品种联合育种,探索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

  各地要加强培训力度,以现场观摩、集中研讨为抓手,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搭建形式多样的交流平台。要总结梳理经验做法,遴选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在官网和“中国水产”微信公众号设立专栏,组织编制工作动态,各地要积极报送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例。

  要加大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力度,深入打造一批代表性好、展示度高的示范样板,制定一批区域适用性好、指导性强的技术标准,宣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范例,构建一批产学研推用紧密结合、优势互补的示范推广新机制。要继续遴选和培育一批创新度高、成效显著、代表性强的骨干基地,与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相衔接。要积极鼓励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主动应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打造品牌、提升效益。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在《关于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农渔养函〔2022〕11号),对2022年“五大行动”相关工作提出要求,并明确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为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工作,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农渔技办〔2022〕6号),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2021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全国水产技术推广工作“十四五”规划》已将实施“五大行动”列为重要内容。

  2022年是“十四五”承上启下之年,做好“五大行动”实施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充分认识实施“五大行动”是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国家食物安全和水产品有效供给能力的重要保障,是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履职尽责、做好渔业中心工作、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按照有关规划和文件通知要求,把“五大行动”摆上重要工作位置,将实施“五大行动”作为2022年及“十四五”时期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重点任务,并与其他相关工作相衔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抓出典型、取得实效。

  骨干基地是实施“五大行动”的重要载体,自2020年以来,骨干基地在技术模式集成示范和引领带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底,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组织开展2021年度骨干基地认定工作,经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遴选推荐并经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审核,认定2021年度骨干基地984个。骨干基地示范面积492万亩,示范推广水产新品种96个,骨干基地实现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覆盖,养殖尾水实现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水产养殖用兽药总使用量2020年度同比减少5.93%、2021年度同比减少7%,配合饲料替代率2020年度平均达到73.5%、2021年度平均达到77%,取得良好成效。

  各地要继续加强对骨干基地的指导、培育和支持,不断提升骨干基地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的质量和水平,在当地形成影响力和公信力,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要按照骨干基地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用好骨干基地标牌,及时更新完善“五大行动”骨干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内容,加强日常监督考核,形成优胜劣汰的遴选认定机制。

  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发挥本辖区组织实施“五大行动”主力军作用,配合渔业主管部门制定“五大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政策衔接配套;立足职责任务,制定落实任务清单,明确各项行动的具体措施、目标要求和实现路径,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与科研教学单位、实施主体的沟通合作,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做好技术模式的创新、总结、集成、熟化,推动形成一批标准规范;深入发掘典型做法和优秀案例,通过举办技术培训、交流研讨和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示范推广;加强信息调度和宣传,及时掌握实施情况,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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