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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支持和推进的5类农业项目有哪些?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2/14 20:36:4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21年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三农”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已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发展农业产业,离不开政策、资金的支持,今天就给大家分享5类农业项目,是国家重点支持和推进且投入上千万至上亿元资金的大项目。

  2017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批准创建了151个全产业链发展、现代要素集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已认定87个,带动各地创建了3189个省、市、县产业园,基本形成了以园区化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设格局。

  贯彻中央部署要求,中央财政持续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力度,创新财政资金供给和使用机制,累计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91.21亿元,重点支持产业园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创建的产业园给予适当支持,申报成功扶持资金一般达上亿元,产业园区可以获得还林造林补贴、水电路补贴、农机购置及更新补贴、土壤改良及提升补贴、基建补贴等红利。

  每个批准创建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扶持资金为2亿元,国家资金支持1亿元,省级资金配套1亿元。同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有国家的低息贷款,根据前三批的创建产业园分析,可申请长达25年的国家贷款,利息1.5%;比如企业参与产业园创建,那么企业的基础设施、生产线、厂房之类的建设都可以申请国家贷款去做。

  按照要求,到2020年全国要创建30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目前创建了151个,才完成原定目标的一半任务。所以,基于国家的奖补政策,符合条件的主体要积极参与申报,充分参与到国家建设中来。

  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开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旨在支持建成一批年产值≥100亿元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 平面分布”转型为“ 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 同质竞争” 转变为“ 合作共赢”,形成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首批批准建设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中央财政对批准建设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进行适当补助,2020年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安排50亿元中央资金支持集群建设,2021、2022年财政资金也将继续支持产业集群建设。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一直是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农村产业健康发展是我国农村工作的基础,通过优化农业资源要素配置,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产业基础。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是促进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平台。

  2017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在全国范围开展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计划到2020年建成300个,并向贫困县倾斜。目前已经公布两批共210个国家示范园名单。

  按照“当年先创建、次年再认定“的原则,由县(市、区、旗、农场)或地市政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示范园名单,按照省级发展改革委评审通过的创建方案,组织开展示范园创建工作。

  将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给予再贷款、贴息支持和农业信贷担保费用减免政策。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投资专项,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示范园加快发展。项目一旦创建通,过国家将会给予项目50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项目运营。

  2018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实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支持发展壮大优势产业,培育乡村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农业产业强镇的落脚点在产业上,多指在特定区域中,特定的气候条件下的农业产业,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农业产业的相互融合,这种产业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更具有较强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农业农村部计划用5年时间,全国建设1500个农业产业强镇,辐射带动乡村产业发展。

  2018、2019、2020年分别批准254、298、259个乡镇开展产业强镇示范建设,每个补助资金1000万~1700万不等;农业产业强镇每年300个创建名额,名额多,申报成功率高。

  2017年起,农业部开始实施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大田种植、园艺作物、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试点建设。

  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县市予以投资补助。每个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总投资应在2000万元以上,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实施主体自筹不低于项目总投资40%,并提供出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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