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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南山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10厂房公开招标公告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14 5:25:5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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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沂南县南山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10#厂房公开招标公告沂南县南山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10#厂房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1、项目名称:沂南县南山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10#厂房;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界湖街道卧龙山路与迎宾大道处东南角,8#厂房: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地上三层,一层层高7.8m,二、三层层高4.9m,建筑高度19.4m,建筑面积11764.94㎡;9#(10#)厂房:独立基础+筏板基础,框架结构,地上三层,一层层高7.8m,二、三层层高4.9m,建筑高度19.4m,建筑面积5110.09㎡;总投资约3260万元;6、本次招标主要内容:8#、9#、10#厂房土建、装饰、安装施工(不包含土方挖填、消防、通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提供如下证件于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08:30-11:30,14:3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办理投标报名。(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近三个月);(5)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个月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证明;(6)项目技术负责人劳动合同、资格证书、近三个月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7)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截止前,须在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录入;提供企业平台系统录入信息有效证明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录入未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8)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须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南县南山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10#厂房报名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本次报名资料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以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果为准,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1)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08:30-11:30,14:30-17:00),过时不予受理。(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申请人自行保管,其付出的费用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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