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自治州2021-2023年养殖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4/11 6:12:0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畜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肉蛋奶等畜禽产品是百姓“菜篮子”的必需品。近年来,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是,因周边国家重大动物疫病形势依然严峻,疫病流行的风险不断增加;雪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及狼、野猪等生物灾害每年都会对养殖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从2017年以来,为加强自治州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畜牧业抵御疫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连续4年实施养殖业政策性保险,在促进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脱贫攻坚成效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选择确定2021-2023年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新财金〔2020〕55号) 根据关于选定2021-2023年财政补贴型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州畜牧兽医局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并征求了州财政局、州银保监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扶贫办和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财政局等10个单位的意见建议,共反馈意见建议14条,采纳意见建议2条,其他意见建议因不符合自治区要求和方案后期作出修改未采纳,并将未采纳原因及时向提出意见建议单位沟通反馈。 《实施方案》涉及9个方面,分别是:一是养殖业政策性保险内容。明确承保畜种、承保范围和投保条件。二是保险责任。明确了奶牛、生猪保险责任。三是责任免除。明确了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原因。四是承保机构。明确由中华联合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人寿保险和太平洋保险4家机构划区承办保险业务。五是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奶牛保额为10000元/头,能繁母猪保额为1000元/头、育肥猪保额800元/头,保险费率为6%。六是保险费补贴比例。各级财政保险费补贴标准分别为: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30%、自治州财政补贴5%、县市财政补贴10%,参保养殖主体承担5%。七是保险合同。明确保险有效期限。八是保险费征收方式。明确各级承担保费缴付方式和时间。九是承保程序及保险赔付。强调保险业务开展、理赔等有关要求、和相关责任。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