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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田林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养殖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建设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7/5 12:02:5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23年田林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养殖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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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田林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养殖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建设方案

  2023-11-15 10:00 来源:田林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田林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6号)和《2023年田林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养殖业)实施方案》(田农局发〔2023〕51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养殖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现结合我县养殖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6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下达给我县养殖业项目资金60万元,按要求我县需创建科技养殖示范基地3个(其中:畜牧养殖示范基地2个、水产养殖示范基地1个),按照有一定面积规模、有综合引领性配套技术、有稳定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四有”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建设。通过高质量基地建设、示范和精准观摩受众,扩大优质品种及先进适用技术推广范围,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

  按照自治区项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县对照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主要内容,结合我县主推技术需要和养殖业发展现状,从现有的规模养殖场(基地)进行遴选,经讨论研究,确定创建3个养殖业科技示范基地(其中:畜牧养殖示范基地2个、水产养殖示范基地1个)。

  (一)建设目的。通过示范基地建设,打造肉牛、肉羊、鱼业养殖先进适用技术展示窗口和基层农技人员指导服务综合平台,开展主推技术示范推广及新型经营主体、农民教育观摩培训,充分发挥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建设方式。合作共建,即县农业农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与田林县经营主体(经营者)合作共建。

  (三)建设任务。示范推广3项主推技术,即:主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布的主推技术—“农业加工副产品饲料化利用技术”、“南方山羊良种繁育及高效生态养殖技术”、陆基养鱼技术,按该三项技术规范标准示范推广展示。在当地组织3次以上科技示范主体现场观摩学习或技术展示活动,观摩总人数不少于150人以上。

  (四)建设标准和规范。按照“三有”要求规范基地运行管理,即有明确的年度任务和考核指标,有完整的技术示范展示档案,完成后有考核验收;基地有项目承担单位和基地主体签订的技术示范协议;基地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计划利用“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27.80万元投入示范基地创建补助,主要用于项目试验示范成效展示、技术宣传、技术咨询、组织开展培训观摩150人次以上,补助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所需的农业投入品、标牌制作等。

  (一)2023年9月-10月项目示范展示基地遴选与确定,完成基地建设方案编制。

  1.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成立项目养殖业科技示范基地创建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2.县农业农村局设项目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指导实施项目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和自治区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按照使用计划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项目实施内容与要求,规范项目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加强档案的收集与管理,强化项目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

  在实施过程中,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小组务必加强基地建设指导,强化建设进度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基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示范基地建设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真正成为我县推广应用养殖新技术、新模式的示范样板。

  主办: 田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林县乐里镇新市街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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