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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印发畜牧养殖业险示范性条款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12/11 8:57:2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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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关于解决全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有关措施的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近日,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新疆畜牧养殖业险4个主要险种示范性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 据介绍,示范条款的制定是在新疆银保监局指导下,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牵头组织涉农保险机构,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和兵团相关部门,在现有较为成熟的保险条款基础上,重点对新疆畜牧养殖业保险4个主要险种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责任免除及赔偿处理等方面进行多轮论证、补充完善和局部修订。条款制定严格按照“提高政治站位、体现支农惠农、依法依规操作、兼顾各方利益、行业步调一致”的原则,充分结合新疆养殖业保险的实际情况,在确保风险总体可控、保险公司可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完成了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或奖补的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和能繁母羊等4款示范性条款制定和发布工作,并按程序征求了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意见。 新疆畜牧养殖保险示范条款的印发,切实解决了各会员公司在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限、责任免除、理赔标准、赔偿处理等方面的差异化问题,有效保护各类畜牧养殖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杜绝市场中存在的“以赔促保、虚假承保理赔”等乱象,规范各涉农保险公司承保理赔服务标准等行为。(通讯员:薛亮;审核:李海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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